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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审案 3(2/2)
林家之前在府城近乎一手遮天的时候,林五确曾在大堂上安排过前任知府怎么判处。这会儿被问责才想起今时不同往日了。他躬身道:“学生不是越俎代庖,只是因为知道这样的先例,所以提醒大人而已。”
知府冷哼一声,“宣当日在林家产业的客人上堂作证。这件事两方的人说得都不算,得听证人的。”
如果证明明润真的带人去打砸,那的确是得革除功名的。但不至于永远不准再考,顶多有个五年、十年的时限也就是了。这个惩罚比凌荆山当年的永远不许科考要轻得多,毕竟当时刘家有学官撑腰。当然,这个惩处也绝不算轻。
二十几处产业的客人自然不能都来,只找了明润和二郎去的那两处林家产业的十来位客人。这些证人之前都被官府监视着,并没有给林家威逼利诱的机会。而且,另一方是征北将军府,他们也不敢轻易污蔑。所以说得都是当时的真实情景。
发展到打砸的阶段,自家人的确是都没动手了,是跟去的百姓在趁机泄愤。那么多百姓,自然是法不责众。所以林家只能逮着封家人和凌家人算账。但证人都说堂上的人没有动手,相反还约束了想浑水摸鱼的百姓,甚至还保护了他们这些客人的安全。
林五气结,这一条家里的人没有和他讲过。他当然以为是封家兄弟、凌府家将带头打砸的。如今这帐要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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