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娘那天晚上为什么会突然出现,王副队长又是怎么跑进的冰层,这些我是一概都不知道啊,我就是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来这是怎么回事。所以我只能把黄队长当时告诉我们的那些话一字不落地交待给警察听,但这好像更增加了我们三个人串供的嫌疑,因为小李与黄队长肯定也是这么和警察讲的嘛。警察应该也会去搜寻那个张大娘,但不出意外的话他们肯定连粒羊粪都找不到。这么一来我们三个人不就更说不清了嘛,毕竟对于警方而言这个张大娘至今为止还是一个未经证实存在的人呐。那几年你们可能也知道,正是开始贯彻执行那什么案必破的时候嘛,这……这要是他们压力一大,还不得把我们三个填了馅儿啊。
而我们老板现在也指望不上他为我们说两句好话了,他听了我们黄队长的转述之后认定这是我们保安队队员不满意工作条件,是对他有意见,是在威胁和恐吓他。什么准备后事吧,还什么大限快到了吧,这都是以黄队长为首的我们这些保安队队员对他的诅咒和威胁。他在警察面前没少了说我们的坏话,至于具体怎么说的我也记不太清楚了,但肯定没替我们说好话。当时我在里面已经做好最坏的准备了,我真是对洗清冤屈不抱什么希望了。毕竟这件事太过离奇了,换了谁都不能轻易地相信我们几个人。
但转机有时候来得就是这么快,第二天夜里我们老板就死了。被人发现的时候他的尸体就趴在那个接待处前边的空地上,脑袋都摔花了,据说是从接待处屋顶的十字架上摔下来的。当然了,我们老板死的这件事是后来我被放出来之后才知道的,在里边的时候我是不知道的。但是后来我想我们老板的死可能恰恰也是减轻我们几个人嫌疑的原因,因为我,黄队,还有小李,我们仨当时都被关着呐,有充足的不在场证明啊,老板肯定不可能是我们仨害死的啊。
另外我觉得分局的同志也有经验,别人我就不说了,就我,进去之后裤子就没干过,你说谁能相信我敢杀人啊。再说我也没有动机啊,我跟王副队长没有矛盾,我为什么要杀他呢?而且黄队长的确仗义,他自始至终一口咬定在他昏迷之前是他和王副队长一直在一起的,从来就没有攀扯过我和小李。就冲这一条,我走到哪儿都挺感激黄队长的。
可是你们想啊,这连着出了两条人命,张大娘又根本找不到,这件事怎么收场啊。过了几天我和小李被放出来了,让我们不许离开本地,还得随传随到,黄队长就没放出来。
幸亏我们老板死得快,否则他非把我们几个人都给开除了不可。他这么一死等于没来得及办这事,我和小李的饭碗就算没砸,那我们俩就接着回来上班呗。我们剩下的几个保安一商量,就别再跟接待处那里值班了,再说当时警察还把那里给封了呢,人家说还得调查取证呐。
于是我们几个人就临时凑钱买了一个集装箱,把集装箱当做临时值班室放在了现在值班室的这个位置。之所以离原来的位置那么远也是心理作用,毕竟老板死前对我们挺有意见的,我们也怕他万一回来找我们那啥。
可老板的家属不依不饶啊,隔三差五地就往警局跑,非要讨个说法找到凶手不可。最后分局的同志给的结论是老板是自杀或意外,因为接待处的屋顶上只有老板一个人的足迹。这个说法听起来没什么问题,但说服不了家属啊。老板挺有钱的,但仇人也不少,这几年生意挺红火,也没什么想不开的事情啊,他为什么要自杀啊?而且这时间未免也太凑巧了吧,头天晚上张大娘刚让黄队长给他捎话说准备后事,第二天夜里他就自杀了?这话说出去我都有点不相信。意外似乎也不对,老板没事跑屋顶上干什么去啊?难道他闲的没事打算自己去打扫屋顶的卫生吗?还在夜里?
但既然结论是自杀或意外那就不是刑事案,就不需要追查什么凶手,因为没有凶手嘛,这对我们倒是没什么坏处,更何况我们本来也没资格说三道四的。可王副队长的案子就不一样了,我和小李是放出来了,但黄队长却被提起了公诉。几次庭审下来时间可拖得不短,黄队长那两年就一直在里面关着。最后还是好人多,以证据不足结的案。可是黄队长经过这么一番折腾也是元气大伤,精神头更是没了,出来以后直接回老家种地抱孙子去了。
我们这陵园也算是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了,死了一个老板虽然是件让人挺难过的事情,但放着这么一桩挣钱的买卖在就不愁找不到新的老板接手。经过半年多的讨价还价买来卖去,我们这第五任老板终于是来了,也就是我们现在的这位老板了。